第11届清远市摄影艺术展 暨“花果谷”杯清远美丽乡村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要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美丽中国,为人民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不忘初心,砥砺奋进,为广大农村和基层群众送欢乐和文明,传递党的声音和关怀,推动“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常态化、长效化,充分展现“美丽中国、美好清远”生动景象,加快推进清远城乡一体文明建设步伐,清远市摄影家协会和阳山县黎埠镇人民政府决定组织开展“清远美丽乡村摄影大赛”活动,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活动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 清远市委农办 清远市文联
主办单位 清远市美丽乡村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阳山县黎埠镇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清远市摄影家协会
协办单位 阳山县花果谷农业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阳山县摄影家协会
支持单位 清远市三番影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深圳市火凤凰摄影协会
二、参赛摄影作品要求
1、作品拍摄地点须为清远市辖内的乡村,摄影作品力求突出“发现最美乡村、共建美好清远”这一主题,内容健康、积极向上,突出“美丽和谐”要素。集中展现以下几个方面:
发展之美——展示乡村的生态和谐、环境整洁、农事体验、农业观光旅游等。
生活之美——通过衣食住行等日常生活的照片,形象展示农村群众精神风貌和美好生活。
生态之美——展示各地乡村别具地域特色的自然美景。
民俗之美——展示各地乡村独具特色的风俗文化或非物质文化遗产等。
新农村之美——用画面语言,具体生动地诠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突出表现遵守社会公德、尊老爱幼、助人为乐、夫妻和睦、勤俭持家等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成果。
2、作品体裁不限,提倡作品艺术风格多样化,鼓励视角独到、富有创意的作品参赛。
3、参赛作品若涉及肖像权等问题,一律由作者自行解决,主办单位概不承担责任。
4、参赛作品样式:单幅、组图、系列均可。
5、参赛作品应是一次性拍摄完成的作品,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评选结束后,组委会将对获奖作品的影像原始性进行复查,如有违反规则的,将取消获奖资格。
6、参赛作品必须填写标题、作者姓名、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拍摄地点等内容贴于作品背面并附电子文件。
7、参赛作品必须是2015年后在清远市辖内所拍摄的照片,发现非清远市辖内作品将取消作者所有获奖作品资格。
8、对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出版画册、举办展览、相关宣传中使用,不另付稿酬。
9、不接收往届入选过清远市摄影艺术展的作品。
三、投稿要求及作品征稿时间
1、征稿时间:2018年6月26日至2018年11月1日。
2、投稿纸质作品规格要求:作品尺寸为6R照片(长边比例超过一半的,可做8R照片),原文件边长不得小于3000像素,JPG文件不少于5M。同时提交电子文件发送到清远市摄影家协会联络处金鹰影像工作室474503378@qq.com。
3、每位参赛者参赛作品不超过20张(组)。
四、获奖作品评选及发布
1、评选方式:清远市摄影家协会聘请相关专家组成评委会进行评选。
2、结果公布:在清远市摄影家协会网首页发布并在连州国际摄影节期间展出。
五、奖项设置
为激励广大会员踊跃参与,将设立以下奖项:
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幅
二等奖2名,奖金3000元/幅
三等奖5名,1000元/幅
优秀奖92名:200元/幅
六、凡入选大赛的获奖作品均同时颁发荣誉证书。
投稿地址:清远市摄影家协会联络处
清远市新城区银泉北路通裕花园17-18卡铺金鹰影像工作室(电话:3378788)
联系人:余焕红
七、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2018年6月26日